天门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10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通知要求,由湖北省天门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202512月31日,报告内容在天门市政府网司法局板块公布,网址:http//www.listsmeifew.com/zwgk/bmhxzxxgkml/bm/ssfj/,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羽大道西28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24851,传真电话0728-5224851

一、总体情况

司法局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司法局各可公开工作信息。现公布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托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天门司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34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建设2025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信息公开路径,结合我局2025年度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工作动态,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天门司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设置专人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进一步丰富专栏的信息,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效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门司法”关注数为2678人,发布司法行政动态173期、244条,浏览量达5.2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运行,坚持履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45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01条(包括工作动态48条,政策解读6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6条,规划总结1条,领导信息5条,财政信息2条,公共服务9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府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1,通知公告11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条,涉企行政执法公示专栏2条),微信公众号“天门司法”公开信息173期、24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例,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出现一例因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申请行政复议后又起诉的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仍显单一。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是以文字为主,形式不丰富、缺少新颖力;二是专业力量还需培育。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办公室人员经办,部分业务条线与群众接触面较多,但对信息公开要求掌握还不够精准。

改进情况:公开渠道实现有效拓宽我们已初步建立多平台同步公开机制,确保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向公众传递,方便群众多途径获取和了解。同时,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丰富内容形式、优化互动功能,显著增强了信息发布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二是专业队伍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在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已组建起覆盖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该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承担信息发布的前端梳理和初步审核职责,有效提升了各业务条线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意识与能力,为从源头保障信息公开质量打下了基础。

2025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有待提高。

进一步改进的措施有:是加深监督管理,拓宽反馈渠道,便利群众办事问询、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民生实事的服务作用实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自纠自查,加强公开内容前置审查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审批严谨到位。是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新媒体的运用,多角度、多形式开拓公开平台和路径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按时办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相关提案。

(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信息9条。根据职责范围,我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行业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动态、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基本信息及公证人员基本信息等重点领域、中心任务与专项工作的信息发布,及时反映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实进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保障司法行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