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23年2月天门市实体经济引进人才安家费和学位津贴人员公示
根据《中共天门市委、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19〕6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人才引进,我局拟采取按年发放的模式,对我市实体经济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分五年发放完毕。近期,通过企业申报,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2022年3月-2023年2月申报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逐一审核,经审核人员学历、社保缴费凭证及考勤记录等相关佐证资料后,确认符合发放条件的共49人(按安家费博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学位津贴博士研究生24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12000元/人∙年计算)。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告知0728-5297002。
附:公示人员名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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